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按照服务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相关系统,并申请验收合格。乙方应按照项目建设服务方案内容,按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和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的建设部分,项目的服务部分服务期限一年。
3.4、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4.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4.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4.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5、安装调试
3.5.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5.2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3.5.3乙方须将所有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所有设备原厂封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现场拆封验货才能进行安装调试。
3.6、运维服务
3.6.1乙方须按照服务参数的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3.6.2乙方******学校安防设备和系统的故障;
3.6.3乙方须按照考核要求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并及时响应未尽事宜。
3.7、售后服务
3.7.1 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乙方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 乙方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 乙方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7.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重大活动中有替换设备,保证正常运行。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7.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57,说明: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建设类合同金额的 50%(******.315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5676.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34,说明:正常使用一年后 (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项目建设类金额的 30%(775676.589元)。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17117.7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23,说明:项目建设类金额的余款(517117.726元)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4.43,说明:合同服务期满半年,考核合格后按照考核结果支付运维服务费的 50%(******.75元)。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4.43,说明: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服务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按照考核结 果支付剩余运维服务费的 50%(******.75元)。
4.2 收款账户:******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并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甲方。乙方提供的运维服务按照招标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按质按量完成,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同时要形成过程性文档依据,上报备案。
5.2.2 本项目硬件设备质保期叁年(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运维服务期壹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免费更新、升级、维护,免费提供所有软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 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 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6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方单位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服务费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且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5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价款,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即时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 考核内容
监控系统设备硬件:(45分) |
设备名称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备注 |
前端摄像机在线率(20 分) | 在线率≥95% | 20 | |
90%≤在线率<95% | 16 |
80%≤在线率<90% | 12 |
在线率<80% | 0 |
网络传输(10 分) | 接入部分(7 分) | 完好率≥95% | 7 | |
90%≤完好率<95% | 6 |
80%≤完好率<90% | 5 |
完好率<80% | 0 |
汇聚部分(3 分) | 网络传输故障≤1次 | 3 | |
网络传输故障3 次 | 2 |
网络传输故障5 次及以上 | 0 |
存储设备(15 分) | 硬盘完好率×图像 在线存储率(10 分) | ≥98% | 10 | |
95%—98% | 5 |
<95% | 0 |
图像存储时间 (5 分) | 图像存储≥90天 | 5 | |
图像存储≥30—90天 | 3 |
图像存储<30天 | 1 |
图像不能存储 | 0 |
故障响应处理考核指标:(30分) |
人员资质与服务质 量 (10 分) | 能完全满足用户要求 | 10 | |
基本满足用户要求 | 5 |
不能满足用户要求 | 0 |
运维响应(10 分) | 及时率100% | 10 | |
98%≤及时率<100% | 8 |
及时率<98% | 0 |
故障处置(10 分) | 及时处置率100% | 10 | |
98%≤及时处置率<100% | 8 |
95%≤及时处置率<98% | 6 |
90%≤及时处置率<95% | 4 |
及时处置率<90% | 0 |
故障发生率考核指标:(15分) |
I级故障 (5 分) | 年发生0 次 | 5 | |
年发生1 次 | 3 |
年发生2 次以上 | 0 |
Ⅱ级故障(5 分) | 年发生≤1次 | 5 | |
年发生2 次以上 | 0 |
III级故障 (5 分) | 年发生率≤5次 | 5 | |
年发生率5 次以上 | 0 |
定期巡检服务考核指标:(10 分) |
******幼儿园定期巡检服务每半年≥1次 | 10 | |
******幼儿园定期巡检服务每半年<1次 | 0 |
其他情况 |
针对特大事件在图像保障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每次加1 分,最多加 3 分 |
针对重要事件检查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每次加1 分,最多加 3 分 |
11.2、考核要求
(1)每季度对运维服务提供公司按照考核标准进行一次服务质量的考核。
(2)考核得分规定:季度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为优秀;低于考核分 90 分则触发扣款 条件,按实际得分的百分比支付该服务期的服务费。季度考核得分 80 分及以上低于 90 分为 良好;季度考核得分 70 分及以上低于 80 分为合规;季度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为不合格。
(3)连续 2 个季度考核 70 分以下且无力做好运维工作或者在省市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 且无力解决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岳麓区政府大院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
电话: | 0731-****** | 电话: | 0731-****** |
传真: | 0731-****** | 传真: | 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