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00元
二、相关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1、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备注 |
1 | 13m3移动刮板式垃圾压缩设备 | (1)设备总体要求: 5、设备具备智能控制等便捷功能且功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10.11 箱底具备安全卡槽:长≥100mm,高≥70mm,厚度≥20mm。(须提供实物图片及说明) | 5 | 套 | 24.48 | 122.4 | ? |
2 | 12m?移动翻斗式垃圾压缩设备 | (1)设备总体要求 1.3?收集箱起吊、运输与现有环卫运输车辆相匹配。 3、须满足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站的要求。 5、设备具备智能控制等便捷功能且功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单次行程压缩量≥2m?; 7、额定载荷:≥9T; 8、箱体自重:≤4.6T; 11、箱底具备安全卡槽:长≥100mm,高≥70mm,厚度≥20mm。(须提供实物图片及说明) | 3 | 套 | 24.9 | 74.7 | 包含土建改造费用(含设备基础、给排水及电力改造),具体详见土建改造部分工程量清单 |
? | 总计 | 197.1 |
2、土建改造部分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计量 | 工程量 | 备注 |
1 | 拆除工程 | 原有地面拆除、砖砌台阶拆除、立面块料拆除、铲除油漆面、垃圾外运 | 项 | 1 | ? |
2 | 混凝土工程 | 实心砖砌封砖墙,普通商品砼C30 | 项 | 1 | ? |
3 | 钢筋工程 | 螺纹钢筋 | t | 1 | ? |
4 | 门窗工程 | 彩钢夹芯板卷帘门:1.启动装置品种、规格:彩钢夹芯板卷帘门(含电动装置) | ㎡ | 48.30 | ? |
5 | 电气 | 垃圾站动力配电箱、电力电缆、配线、配管等 | 套 | 1 | ? |
6 | 给排水 | PVC排水管、PPR给水管、水笼头(3个)、角阀(1个)、拖把池(1个) | 套 | 1 | ? |
7 | 其他工程 | 砖地沟、沟盖板、里脚手架等 | 项 | 1 | ? |
注:1、清单内容根据实际场地大小、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 2、投标人对12m?移动翻斗式垃圾压缩设备的报价包含此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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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超过双方约定时间10天以上(含1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调试培训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全部运输,包括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付地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和方法
2.1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的检测费用和其他验收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 凡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4.产品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合格证。
★3.2本项目整体质保运维期5年,在质保运维期内,中标人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以及所有设备(含零配件、易损易耗件)的维护维修及更换,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质保运维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4.安装和调试
4.1.货物应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开箱、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2.安装期间如造成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4.3.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现场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4.如果因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5.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5.售后服务
5.1.要求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一般故障1小时响应8小时内解决,较严重故障1小时响应24小时内解决。
5.2.服务时间:日常维护按采购方作息时间执行。若采购方有特殊需要,必须随喊随到。
5.3.服务方式:定期和不定期跟踪巡查随访、及时现场维修。
5.4.服务费用:质保运维期内设备出现任何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
5.5.培训要求: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免费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6.运维要求:
6.1质保运维期内须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微信等方式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6.2质保运维期内须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3设备交付使用后,建立售后服务档案,跟踪和了解采购人对设备的使用情况;
6.4质保运维期内每季度对设备定期巡检、并对巡检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提前预防;
6.5质保运维期内产品出现故障,售后服务人员须确保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恢复设备运行,若遇到重大问题应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6.6质保运维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和后续的程序升级服务。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的检测费用和其他验收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凡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产品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七、其他要求:1.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1交货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超过双方约定时间10天以上(含1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调试培训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经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剩余的5%。
3.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干,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签订合同,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