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2024年板桥公租房9#栋楼栋内墙面整体提质改造项目
二、委托代理编号:XCWZ-CGJC-******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有限公司 |
******街道金星大道旁南苏小区L30栋503号 |
451622.8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有限公司2024年板桥公租房9#栋楼栋内墙面整体提质改造项目 |
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盛政敏(主任评委)、陈文利、刘尹琛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有限公司 |
93.17 |
2 |
******有限公司 |
78.23 |
3 |
******有限公司 |
76.14 |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经开管办发〔2021〕30号)的规定,依据代理协议的约定,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公司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大写金额:伍仟元整(小写金额:¥5000.00元)。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霖驰
电 话:******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综合楼101室4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倩(项目负责人)、陈姣、范志忠
电 话:0731-******
地 ******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