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连地铁电扶梯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大连地铁电扶梯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三、 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 拟直接谈判供应商:大连地铁电扶梯制造厂家或其委托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详见附件)
五、 公示期:2024年 09 月 20 日至2024年 09月 26 日(5个工作日)
六、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四)规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七、补充说明
结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之规定,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之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中关于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保内容范畴。结合大连地铁电扶梯使用现状,电扶梯的日常安全运行涉及改造、修理、维保,同时考虑轨道交通运营特殊性,电扶梯施工及相关功能配套的要求,我司拟由电扶梯制造厂家或其委托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
八、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04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