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标包号九十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第二、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号九十六)已由******委员会以京老旧办发[2024]7号和京老旧办发[2024]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团公司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二、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号九十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街道西洼地
2.3项目概况:******街道西洼地1栋、5栋、8栋、9栋、11栋、12栋及15栋共7幢住宅楼的抗震加固、外墙保温、屋顶保温防水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63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14万元,其中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1159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咨询服务完成之日止,其中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确认版本。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2.5.1设计服务:包含7幢住宅楼的外墙保温、6幢住宅楼(不含15栋)的抗震加固及1栋、5栋和15栋住宅楼的屋顶保温防水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的现场服务工作。
2.5.2监理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本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及合同约定的职责。
2.5.3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编制工程总承包投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并完成清标。实施协助材料设备询价、核价,审核工程变更洽商(签证)以及进度款支付等过程造价管理工作。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2.5.4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提供本项目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协调项目外部关系、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及住户,组织施工单位进场、设计合理化的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协调、施工现场管理、进度计划管理、工程质量管理、采购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其他应由项目管理公司履行的工作内容。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内容,不得分包。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3信誉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同日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良行为诚信记录主体情况,采用否决性惩戒。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内(2023年3月1日起)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或监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其他主要人员由承担该类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分别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人员配置: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结构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3)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方式:提供书面承诺;(4)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由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造价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和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或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录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rest/index)进行注册(注册请联系************有限公司账户后请将标书款汇款凭证上传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付款确认后可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打入)。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002178
5.3 投标人必须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rest/index)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6.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1号长征宾馆二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逾期上传、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者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特别说明: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外,本项目必须同时使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购买、线上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同时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集团公司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地 ******街道南苑东路5号 邮 编:100076 联 系 人:魏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王锐坤、贾雨彤、郭培晨 电 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