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的委托,对市机关大院内部分会议场所及食堂维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市机关大院内部分会议场所及食堂维修
2、委托代理编号:HNHZ-CS-******
3、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包名称 |
数量(套) |
采购项目预算(元) |
1 |
市机关大院内部分会议场所及食堂维修 |
市机关大院内部分会议场所及食堂维修 |
1 |
515224,20 |
????供应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书面证明。
(5)提供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其他说明: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②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④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②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街道含光路与谷丰路交汇处西南角荣泰商业广场3栋19楼1932房)购买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街道含光路与谷丰路交汇处西南角荣泰商业广场3栋19楼1932房)。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其它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管理局
电 话:0731-******
联 系 人:周先生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街道含光路与谷丰路交汇处西南角荣泰商业广场3栋19楼1932房
电话:0731-******
联系人:王婷
纪律监督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电话:0731-******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