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学(新校区高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街道观音港路与时光路交汇处西北侧
公示日期
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
******中学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0491m2,合136亩。项目办学规模为60个班,容纳学生数量为3000人。项目总建筑面积94656.1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658.90m2,地下建筑面积8997.20m2,计容建筑面积81532.07m2。建设内容包括宿舍、食堂、实验楼、教学楼、科技办公综合楼、艺体楼和地下车库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实验废气经实验台通风橱集中收集后,通过机械排风系统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尾气经排风井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垃圾站恶臭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设备、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实验废气、地下车库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垃圾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标准。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空调外机减振措施、风机和水泵采取隔音措施等,周边道路建成运营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建成运营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学校边界绿化,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要求。
4、固体废物
师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采用餐厨垃圾专用桶暂存,每日由定点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理,不混入生活垃圾站内;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沉淀池污泥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清掏;实验室废物、废药物、药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废纱布、废棉签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食堂餐厨垃圾执行《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其他生活垃圾执行《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办事处205室
邮编:410004
******中学(新校区高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街道观音港路与时光路交汇处西北侧
公示日期
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
******中学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0491m2,合136亩。项目办学规模为60个班,容纳学生数量为3000人。项目总建筑面积94656.1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658.90m2,地下建筑面积8997.20m2,计容建筑面积81532.07m2。建设内容包括宿舍、食堂、实验楼、教学楼、科技办公综合楼、艺体楼和地下车库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实验废气经实验台通风橱集中收集后,通过机械排风系统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尾气经排风井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垃圾站恶臭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设备、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实验废气、地下车库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垃圾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标准。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空调外机减振措施、风机和水泵采取隔音措施等,周边道路建成运营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建成运营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学校边界绿化,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要求。
4、固体废物
师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采用餐厨垃圾专用桶暂存,每日由定点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理,不混入生活垃圾站内;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沉淀池污泥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清掏;实验室废物、废药物、药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废纱布、废棉签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食堂餐厨垃圾执行《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其他生活垃圾执行《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办事处205室
邮编: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