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或定金,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清单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确认支付至合同价的30%;,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并网后,参数符合招标及合同要求,资料移交齐全(含技术及软件资料),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本项目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待设备、系统及电池正常运转三年后在履行了质保义务前提下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4%,余下质保期在履行了质保义务前提下(第四年起)每满一年支付结算价款的2%直至付清(如储能设备交流端充放电效率连续四年在81%以上,第四年起每满一年支付结算价款的3%直至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其他证明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延迟或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时间为甲方完成付款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
4.2 收款账户:******有限公司:************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质量保证
1.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原厂生产且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同时,项目相关设施设备的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与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1.2 项目设备质保:低压柜质保2年;储能系统电池质保6年,储能变流器PCS、BMS、EMS质保6年(验收合格之日后开始计算)。如乙方承诺超过以上保修时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1.3 免费保修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后开始计算。免费保修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售后服务
2.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2.1.1 定期维护计划。
2.1.2 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2.2技术支持
2.2.1提供7×24小时的免费技术支持。
2.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天气变化比较大的时期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3 免费保修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免费保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公司,乙方须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4 系统出现故障: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严重故障修复期不超过72小时。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或按期修复故障,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5 乙方在后续过程中提供持续系统设备迭代升级、储能控制策略升级优化等,并在光储直柔系统、虚拟电站建设等相关领域持续提供技术服务。
3.技术支持与培训
3.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3.2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条款。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安装调试
1.1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3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2.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2.1由乙方向甲方申请项目验收。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标准、国家相关规范,安装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乙方投标承诺的标准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按乙方投标承诺的执行。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2.2.1验收要求:
(1)外观检查:铭牌、合格证应清晰、符合标准。型号、规格、阻燃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槽、盖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蓄电池的生产日期、品牌、容量应符合要求。蓄电池编号应正确,粘贴整齐牢固。正、负极性应正确,极性及端子应有明显标志。安装应平稳、均匀、整齐。蓄电池应清洁干燥无污迹。外壳无裂纹,密封良好,无变形。极柱无变形、损坏、锈蚀。排气阀部件应齐全,无破损,无酸雾逸出。
(2)安全性要求:电池系统应能在正常使用和异常条件下(如过充、过放、短路等)保持安全,不发生火灾、爆炸或产生有害气体等危险情况。电池系统的外壳材料应具有足够的耐热性和阻燃性能,以防止火灾蔓延。
(3)绝缘和电阻测试:蓄电池组的绝缘应良好,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规定的值。
(4)文档和标签:应提供完整的文档,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5)在最大功率下交流端输出电流稳定,电池100%DOD放电情况下的PCS交流端输出电量达到标称容量。
2.3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招标监管部门。到货验收只是对产品、规格、数量等外观事项的初步验收,并不代表质量验收合格。
2.4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监管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2.5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2.6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7 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8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2.9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竣工资料一式三份,装订。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授权王露(联系电话******)为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协调******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及乙方相关事宜。
2.在乙方完全履约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关款项。
3.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影响项目进度,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指正,提出整改意见、要求。
5.因甲方业务调整,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授权曾佩丽(联系电话******)为现场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签署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部行文函件,并代表乙方全权负责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质保等工作。
2.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将项目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人员进场安装调试。保证严格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合同附件组织施工,确保产品及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甲方要求。
3.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自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甲方验收合格之前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提交定期维护计划,并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及时响应、提供应对措施。
5.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规范,甲方、******有限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纪律规则。
6.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方案和措施,确保安装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项目一般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亡险购买赔付标准应不低于100万元,项目高风险作业人员,例如:密闭空间、屋顶及外立面登高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亡险购买赔付标准应不低于200万元)。
7.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按期保质完工。
8.乙方保证其及其工作人员具备履行本合同相关的资质和证件。
9.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与其他第三方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0.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电池回收进行有效处理,如乙方自行对电池回收的,必须同时具有《再生资源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前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如乙方委托第三方对电池回收的,受委托方必须同时具有《再生资源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前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提供其与委托的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书及第三方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1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了甲方、******有限公司财产损坏、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好项目安装施工现场,自担全部费用将产生的全部垃圾运离项目现场,合法合规进行处置。
13.乙方对于因投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甲方、******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经营机密等保密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条仍然有效,直至甲方明确书面确认不需要保密之日止。
14.无论合同中各项义务是否由乙方直接履行或无论乙方的转包或分包是否已取得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应保证该分包/转包商按照不低于合同的标准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反腐败条款等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且乙方仍对该分包/转包商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5.在乙方履约过程中,如甲方指定的******有限公司要求乙方进入其厂区前,签署相关文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签署。
16.乙方在进入******有限公司厂区前,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的送货、安装、调试等整体方案,获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7.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影响******有限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得进入******有限公司指定区域以外的区域。
18.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项目产品、技术、系统、服务等权属清楚,未在其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且不存在有损人体健康的情形。
1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和正确的,没有虚假的内容,甲方可完全依照相关资料和信息实现相应的目的。
20.******消防事故/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及赔偿责任。
21.如因电池老化导致容量不满足(电池实际容量低于标称容量80%),则乙方需回收旧电池并免费更换为新电池,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如果乙方未及时更换或更换后电池实际容量仍低于标称容量80%,甲方有权从余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遇不可抗力和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其工期顺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金额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至第三人,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交付的产品或系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或者部分/全部解除合同。若甲方要求退换导致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要求全部/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赔偿)。
4.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的产品或服务主张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认为产品或服务侵权或涉嫌违法的,乙方应积极解决,保证甲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和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与诉讼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抵扣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予以交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经开区三一路1-1号 | 地址: | ******有限公司A-1号厂房栋606 |
电话: | 0731-****** | 电话: | 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