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优惠率(%) |
******有限公司 | ******街道北园社区金沙中路二巷15号 | 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 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春石(组长)、阳绪梅、欧新华、孙春明、刘陟英(业主评委)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有限公司 | 91.5 |
2 | ******有限公司 | 90.87 |
3 | ******有限公司 | 90.13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661元,由采购人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91.5 |
2 |
******有限公司 |
90.87 |
3 |
******有限公司 |
90.13 |
4 |
******有限公司 |
89.67 |
5 |
******有限公司 |
87.17 |
6 |
******有限责任公司 |
76.64 |
7 |
******有限公司 |
70.41 |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公安局开福分局 |
联系人:宋森林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刘家冲1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联系人:赵艳、李志强、马伶韵、周成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