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街道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街道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KFCG-F******0004
采购标段预算:******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电梯C级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电梯C级以上资质或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投标人为代理商人的须提供第(1)项制造商资格条件,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及以上资质或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其他要求: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为所投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有效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22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11-22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10-31 17:00至2024-11-07 17:00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集团纪检监督室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凤舞路30号
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街道芙蓉北路一段808号新领地1栋1202房
联系人:周晓风
电 话:0731-******/******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向代理公司缴纳。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如有); (三)组织采 购答疑会; (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示、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 商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七)******委员会;(八)邀请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九)******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评审报告给甲方确认,协助甲方确认中标(成交)供 应商;(十)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 (十一)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如 有);(十三)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组织质疑复核,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依据招 投标文件对供应商起草的合同进行审查;(十五)报送、备案和保存采购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 (十六)对采购活动的 采购文件档案存档;(十七)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八) 配合采购人组织采购项目验收(适用于一般验收程序);(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注: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人联系。)
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注:本项目为国有企业服务采购项目的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由采购人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需求、相关评审办法等。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