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长沙海关技术中心的委托,对长沙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玻璃器材及相关低值易耗品等13个采购包)
2、委托代理编号:zqxm2024-z05043
3、项目内容: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2:(1)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易制毒危化品名录》,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易制爆危化品名录》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含有剧毒品的,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具有经营剧毒品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经营剧毒品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限内不能覆盖服务期的,须作出能够取得后续证书或备案证明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人提供实验室检验、检测分包服务的,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6月8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有限公司)购买文件(或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报名费转账记录、******,代理核实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资料原件须于开标前寄到代理机构)。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88号
联系人:朱忠武
电话:******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玻璃器材及相关低值易耗品等13个采购包)
2、委托代理编号:zqxm2024-z05043
3、项目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服务期 | 年预算(万元) |
1 | 玻璃器材及相关低值易耗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10.0 |
2 | 常规化学试剂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10.0 |
3 | 培养基及相关试剂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8.5 |
4 | 色谱试剂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10.0 |
5 | 实验用气体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20.0 |
6 | 兽药残留及植物检疫相关检测试剂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8.0 |
7 | 引物、探针、测序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10.0 |
8 | 过滤器及进样小瓶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8.0 |
9 | 生化酶及相关产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9.0 |
10 | 小柱及前处理试剂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10.0 |
11 | 标准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20.0 |
12 | 分子生物及细胞增养试剂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20.0 |
13 | 设备配件及耗材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20.0 |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2:(1)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易制毒危化品名录》,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易制爆危化品名录》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含有剧毒品的,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具有经营剧毒品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经营剧毒品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限内不能覆盖服务期的,须作出能够取得后续证书或备案证明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人提供实验室检验、检测分包服务的,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6月8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有限公司)购买文件(或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报名费转账记录、******,代理核实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资料原件须于开标前寄到代理机构)。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88号
联系人:朱忠武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