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有限公司新增1套DR数字射线自动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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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新增1套DR数字射线自动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航空路2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6年成立独立法人。为满足公司生产发展和产品质量控制的要求,公司拟在厂区现有8301厂房内新增1套MXR-225MF型DR数字射线自动检测系统,用于航空发动机焊接件、铸造件的无损检测,设备参数为225kV/2mA。本项目DR数字射线自动检测系统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单位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