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划公交停靠点路面标线579处
(一)、本招标中所有服务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产品、服务、验收标准规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条例及规范,参照如下:
1、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JT/T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
3、GB/T16311-2005《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4、GN47-1989道路标线涂料(常温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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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标线涂料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本招标中所有服务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产品、服务、验收标准规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条例及规范,参照如下:
1、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JT/T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
3、GB/T16311-2005《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4、GN47-1989道路标线涂料(常温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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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30天(日历天),具体的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宁乡市
五、服务标准:(一)施划要求
1、标线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
2、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3、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位置应符合设计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GB5768.3—2009)规定施划(其中路面标线厚度不得低于1.8mm,震动标线不得低于7mm)。
4、标线施划污染路面应及时清洗,每处污染面积不能超过0.001㎡。
5、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协调,曲线圆滑,不允许出现折线。
6、反光标线玻璃珠散布应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
7、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缝纹、断裂裂缝和起泡现象。
8、每段标线两端用牛皮纸胶带做封端,做到标线端头齐茬。
9、划线车刀头要严实,不准出现料滴。
10、标线两侧边实线要留有泄水槽间隔,相邻两间隔距离15-20m。
11、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划,质量不合格的,中标单位须无条件返工。
12、中标单位应对施划服务严格督导、管理、施划、自检,以确保项目质量。
13、中标单位应按时、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施划任务。
14、进场施划前应做好充足准备工作,提前清洁路面,保证标线施划质量。
15、中标单位应委派有经验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划,遵守施划流程;标线图形、尺寸应符合国标。
16、采购方需要施划道路标线时,中标单位必须随叫随到,2小时内到达指定路段开展施划作业。
17、中标单位进行旧标线除线时应保证清除标线干净,无残留标线,并及时清理场地,保证道路洁净。
18、施划完成后,中标单位应对施划部分进行自检、自测,确保达到施划质量要求。
19、中标单位应服从采购方的统一调度及整体进度安排,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管理要求人员配备管理
1、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组织一支强有力的服务管理团队,确保本项目优质、高效的按目标完成采购服务期内的所有划线任务。中标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的特点,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15天内选取相应位置成立项目管理维护部,设立固定管理办公场所和物资仓储仓库,项目维护部对本项目实施总体目标控制管理,即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工期进度、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核算等负全责。
2、要求一般性劳务人员及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热心城市服务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3、中标单位必须为上岗服务的劳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上岗及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劳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在项目的采购服务期内,遇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时,中标单位应提供管理人员24小时待岗值守服务,以满足随时工作需求。
4、中标单位应妥善处理劳务人员(含新老员工)的档案、薪酬管理、相关保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等工作,办理好员工有关证件,如发生劳动纠纷,则须稳妥的处理劳务员工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5、中标单位应承担所有的施工作业风险,包括派遣劳务用工人员的劳动纠纷、薪资处理,依法解除、终止员工劳动关系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施工作业人员、驾驶员等人员的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等相应赔付事宜。
6、中标单位必须拥有一支标线施划施工技术良好的服务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施工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应保持24小时有人员值班,保证随时有人可进行施工。
7、要求中标单位标线施工的驾驶人员须具有相应的驾驶证。在有工作指派时执行驾驶任务,没有驾驶任务时配合完成各项维护或应急处置工作。中标单位须具有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突发事件能够迅速调集调派20人以上的人员予以应对,确保3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采购人指挥和调度。
8、施工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车辆、用火设备等应有机械使用计划表;作业时应设立警示标志,专职安全员应现场指挥,应尽可能避免车流量高峰期进行作业,如在车流量大的重点路段作业时应设置交通引导标志或警示标志。
9、中标单位应完善资料台帐管理,及时做好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各类影像资料台帐、材料进出存台帐(包括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厂家资料等)、维护作业台帐,车辆使用管理台帐等相关台帐资料。
10、驾驶员应执证驾驶,在驾驶车辆时,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文明驾驶。
11、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按道路交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中标单位应为车辆购买相关责任保险和交强险。
12、在车辆行使过程中,若驾驶员有酒驾、醉驾或其它等违法驾驶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该劳务外包人员的劳务外包作业,并对中标人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在合同履约期限内出现两次(含)以上同类型问题,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
13、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他人过失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采购人车辆损坏的,中标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处理,按交警部门出具的文书进行索赔、维修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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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按道路标线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施划完毕后,中标单位应做好自检、自测工作,并负责完成清场。
3、施划服务验收时中标单位应提供施划路段图,图中应注明标线所在路名、路段、标线类型、数量、长度、面积等。
4、道路旧标线补新,施划路段图、图中只需注明补新标线所在路名、路段、标线类型、数量、长度、面积等,没有补新的标线不要体现图中。
5、施划标线产生的数量以验收为准。
6、施划及养护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七、其他要求:项目要求及其他说明
1、响应承诺
在本项目的服务采购期内,采购人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维修人工、技术支持,应急响应等服务,在遇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文明城市考核、文明创建创优、迎检、12345热线各类投诉处理等应急工程)需要紧急维护维修项目时,确保能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到达响应现场。
2、中标单位应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险种。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3、中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应按宁乡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要求为标线施划作业人员配备统一的着装或标志背心(带反光标识),施工车辆须按宁乡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进行统一标识、标色。
4、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响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不能响应的视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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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