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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互联网电商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合作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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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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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条件

******学院互联网电商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合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学院互联网电商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合作项目

2、比选编号:HNZY2024-FW-063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01

******学院互联网电商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合作项目

7年

3、合作内容

为提升比选人教学实训、创新创业综合服务能力,发掘闲余场地使用功能价值,提升校园生活综合服务水平,比选人现就相关基地项目和服务进行比选,相关需求和要求如下:

******学校博艺楼一楼北大堂,规划开展校园文创与设计、助农(乡村振兴)产品销售、校园商品零售、休闲交流以及相关直播服务,整体采用新零售产教实训便利店形态,设置休息交流区,为比选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和项目实训实景场地,同时也为师生人群提供校园生活便利和服务。

******学校博艺楼G层,先期设立标准化直播间不少于4个、共享直播间不少于4个、政府及助农等公益性展厅不少于1间、共享交流及电商培训不少于1间、创业孵化工作室不少于1间,其余空间根据发展需要再行规划投建。先期所建设空间主要用于学生实训、直播及其创新创业服务,同时规划湖南地方企业产品直播展区、创业书吧、茶文化及产品展示直播厅、共享创客空间等。

(3)本地生活电商校园创业服务合作

******学校双创,中标人免费提供本地生活智慧餐饮电商系统、设施设备等,由学生在企业创业导师指导下进行项目运营,开展校园外卖服务的运营及配送服务,服务对象包括校园内食堂、超市及其他餐饮商户。

(4)投建与运营管理

1)中标人一期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用于开展本期项目相关场地的装修及相关配套设备添置,建设方案须经比选人审定后再行实施,投建完成后中标人须提交真实、完整资料以备比选人开展项目审计。根据发展项目后续实施的扩建投资仍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相关投入按实计入项目总投资;合同期内,中标人所投建装修及设施设备的修缮、升级、改装、维护等相关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合同期结束后,中标人计入投建额度的装修及相关配置设备均按照“来装去留”方式予以处理。

3)中标人每年向比选人缴纳基地综合管理费不低于30万元。

4)其他费用:电费方面,基地单独设立配电柜,独立安装智能充值电表,中标人通过充值按需使用。水费及其他方面,合作期间,比选人不再向中标人就基地项目收取水费、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

5)基地的日常管理运行由中标人具体负责,基地开设的所有项目与服务均须提前向比选人报备,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启动和落地。基地的各项运营与管理接受比选人的全方位监督监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影响校园安定秩序、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与服务,比选人有权要求停止或整改。

6)依托项目场地和设施条件,中标人组织各类资源无偿为比选人提供教学和实训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重点服务网络直播、摄影摄像、播音主持、艺术设计等数字媒体类专业,聘请传媒类本科院校优质师资提供学术理论、系统化课程支持和联合开发教学实训项目以及教材等,合作期内出版教材不少于2本,每年开设培训课程项目不少于1个(期),每年组织开展学术性讲座和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每年参训师生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须每年提交上述活动有关记录。

7)项目基地免费提供直播间3个、创业孵化工作室1间(合计面积不少于200平米)用于比选人师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并无偿提供配套服务,中标人积极组织各类资源参与有关项目的发展。

8)中标人积极为比选人申报产教融合及创新创业等项目、参加有关赛事提供支持与协同。

9)中标人积极引进高质量商业合作方与合作项目进驻项目基地,并负责做好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为比选人提供更为广泛的教学实训条件,同时为吸纳学生就业扩大空间和机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获取比选文件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获取比选文件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房)获取比选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2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031房)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学院官网(******/)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学院

地址:长沙县特立东路719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房

联系人:王寰宇、梁学文

电话:0731-************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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