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组织长沙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长沙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项目位于岳麓区泉水路与松柏路交汇处西南角,东至松柏路,南至油松路,西至百合路,北至泉水路;总建筑面积106331.93平方米,共计22栋建筑。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3-1栋通力电梯一台、园区巨人通力电梯13台电梯维护保养、年检工作。
电梯品牌 | 型号规格 | 层/站/门 | 台数 | 备注 |
通力 | KCE | 3/3/3 | 1 | |
巨人通力 | GF21 | 4/4/4 | 1 | |
巨人通力 | GF21 | 5/5/5 | 1 | |
巨人通力 | GPN65 | 6/6/6 | 10 | |
巨人通力 | GPS35 | 4/4/4 | 1 |
2.服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间,维保方应当每15日一次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要求,分别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和年保养的全部项目,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保养要求详见附件一。
(2)维保方须制定全年的保养计划,并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项目审定,每月28日前需向项目提供下月电梯维护保养计划,且正式保养前必须通知项目现场工程负责人,取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停止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时,应有明显的检修安全警示标志。
(3)维保方派24小时跟踪服务人员 1 人。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维修保养设备运行状态分析报告。
(4)维保方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现场需设置温馨提示标语或警示标志。
(5)每次保养或者急修后维保方应列出维修保养项目单,由项目工程负责人或项目指定人员签字认可,项目自留一份存档,作为提供给(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随时抽查和年检时的必备资料。
(6)维保方应保证一次年检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额内,如发生二次或者多次检测,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维保方承担(不包括维保方提出来不合格项目未整改的项目以及新国标规定的整改项目)。如因非维保方原因导致电梯大修,其相关的实验费用由项目承担。维保方须在原电梯使用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内申请特检院对电梯进行年检。
(7)维保方需提供 24 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并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因设备故障导致客户投诉第二天必须提供专业分析报告。
(8)当配件损坏时,维保方必须如实根据损坏的部件书面给予项目经理签名确认同意后由维保方更换或维修,维修时必须在24小时内用备用配件(进口件除外)顶替,恢复电梯运行。被更换的零部件在质保期内损坏(仅限产品本身质量原因或维保方维保员在工作时不慎损坏)再更换的费用由维保方承担。
(9)电梯出现关人故障时,维保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时起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解救被困人员并进行抢修;一般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较重大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超过 4 小时;当发生特别重大故障,且维保方在倾尽最大资源及努力的情况下不能在 12 小时内修复的,维保方负责人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通报故障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方案和解决时限,并由双方书面确认。一般故障:包括电梯门系统故障、信号与操作部件故障、普通安全控制回路故障等;较重大故障:包括 SID 系统故障、运行控制系统、驱动系统的主要电子部件和计算机电子板的故障,以及维保方技术工程师判断可能存在其它故障隐患、需要进行可靠性测试运行的故障等;特别重大故障:包括但不限于意外管道跑漏水、动力电源故障、雷电破坏、人为故意破坏等因素造成的停梯故障,以及电梯重大机械部件损坏(如曳引机),或者电梯可能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可靠性测试运行的故障等。发生较重大故障、特别重大故障,维保方应在故障发生后三日内向项目及时出具故障报告。前述各项抢修服务费用已经包括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项目无需另行支付。如在接到报修电话后,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出现一次按200元/次给予合同扣款,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同步承担赔偿责任。
(10)维保方每年提供一次电梯常用配件详细清单、配件存量及配件价格最新报告予项目确认备查。对于配件的购买,如项目不同意维保方的报价,项目自行购买时维保方应无异议(但项目自行购买的配件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经确认该责任由项目承担。)
(11)维保方负责本项目内设备维修保养所发生的人工费、差旅费、工具费、保险费及价格在人民币300元/件(含人民币300元)以下的配件费等一切与维修、保养有关的费用。凡被更换的零部件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损坏,如再需更换其费用由维保方承担。电梯零配件清单必须详细完整合理。
(12)设备设施损坏后,维保方需尽量组织人员以维修的方式修复。如确实无法维修需购件更换,凡更换不属于免费更换的配件维保方需立即提交书面报告给项目安排购买(报告需含有:更换原因、更换配件名称、型号、现时市场价格等内容),材料费由项目负责,配件安装、修复等由维保方负责(机械部件工费除外)。维保方有义务协助项目购买有关材料,且不能另行收取费用。
(13)电梯维保原则:必须确保电梯能正常运行,维修保养时间错开上下班高峰期进行,紧急维修除外,且必须本着先维修后更换的原则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4)轿厢、机房、监控中心等五方通话连线及通话设备由维保方负责维保。
(15)维保方需提供整合成册保养计划本,一梯一年一本(按国标最新模板)。
(16)维保方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许可证及工作人员操作证等有效证件,接受项目的检查。
(17)维保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9)每年最少参与一次(或以上)在项目宣讲关于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活动,同时配合项目发布有关电梯维保测试信息。
(20)维保方自备各种专业维修工具。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给项目方,若造成相关资料遗失的,维保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项目损失的赔偿责任。
(21)维保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维保方负责。
(22)维保方在承担电梯维保期间,对电梯因保养不到位而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23)维保方在保养或维修工作过程中因故意、疏忽或失职,或者提供服务发生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有关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及行为规范要求的情况,造成项目设备、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维保方应承担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24)由于维保方保养维修不当造成电梯系统失灵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维保方承担相关责任。
(25)维保方需购买维保方工作人员的有关保险,维保方维修保养的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及费用亦由维保方负责。
(26)接受项目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监督检查。建立回访制度(包括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27)维保方有责任指导项目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并负责提供详细的技术咨询服务。
(28)如遇涉及或可能涉及电梯设备安全(如井坑进水等),维保方接到通知后,须及时到场协助项目处理相关事宜,并对电梯进行免费检查、测试。
(29)维保方有义务给项目提供技术改善方案及合理性建议,并须就维修保养情况每季度与项目进行沟通与检讨。
(30)合同期满后,维保方在合同期满时必须对系统维护正常运行,并于合同期满当日将技术资料等全部资料交回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控制价:每台电梯单价不超300元/台/月,总费用不超50400.00元(含税6%)。以上费用包含对电梯系统做全面检查、300元/件(含人民币300元)以下的配件费、测试、故障修复,年检、例行的维修保养,平时的紧急抢修等人工费、交通费、机械费、加班费等履行约定的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消防电梯)维保服务单位资质要求必须为V≤6.0m/s (A2)或以上等级;
(2)本项目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投标人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 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写字楼电梯维护保养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3、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附件一:
保养内容及要求
保养部位 | 保养项目 | 要求 | 备注 |
电梯厅,轿厢 | |||
基站 | ******消防盒 | ******消防盒完好 | |
门探测装置 | 功能正常,清洁灰尘和脏物 | ||
关门力限制器、强迫关门 | 功能正常 | ||
报警装置、警铃 | 与客户监控中心配合进行,功能正常 | ||
通讯系统 | 与客户监控中心配合进行,功能正常 | ||
轿厢照明 | 灯管和灯架完好 | ||
所有轿内操纵箱开关 | 开关功能正常 | ||
超满载测试 | 功能正常 | 半年一次 | |
应急照明 | 电梯断电检查,功能正常 | 半年一次 | |
轿厢外观 | 整洁无损伤,检查并记录 | ||
轿门嵌条 | 完整,不拖地 | ||
逐层检查 | 厅外层显和方向指示灯 | 楼层和方向显示正常,无缺笔画,清洁灰尘和脏物 | |
厅外召唤 | 功能正常、灵敏,面板无松动 | ||
到站钟 | 功能正常 | ||
轿厢层显和方向指示灯 | 楼层和方向显示正常,无缺笔画,清洁灰尘和脏物 | ||
轿内指令按钮 | 功能正常、灵敏 | ||
平层精度 | 轿厢地坎不低于厅门地坎, 高度差≤±7mm | 每季一次 | |
厅、轿门垂直度 | 垂直偏差≤1/1000,门缝上下一致 | ||
开关门运行 | 无撞击声及其它异声 | ||
厅门外观 | 整洁无损伤,检查并记录 | ||
机房 | |||
机组
| 抱闸检查 | 动作灵活,制动时闸瓦均匀紧密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两侧闸瓦同步离开;抱闸各项尺寸符合技术规范。 检查闸瓦磨损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更换及估计何时更换 | |
电机轴承和轴承架轴承 | 检查轴承润滑状况,清理溢出的油污 | ||
电机轴承和轴承架轴承 | 添加或更换润滑油脂 | 半年一次 | |
电动机、齿轮箱润滑检查 | 检查油位和泄漏情况 | ||
电动机、齿轮箱润滑油 | 定期更换润滑油 | 视情况 | |
液压抱闸和渗漏检查 | 检查液压泵和管路的油位和泄漏情况 | ||
液压抱闸液压油更换 | 定期更换液压油 | 视情况 | |
润滑抱闸枢轴 | 清理油污,加油润滑 | ||
曳引轮、导向轮 | 检查轮槽磨损情况 | ||
机组接线 | 检查和紧固接线端子 | ||
松闸扳手和盘车装置 | 应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 ||
曳引钢丝绳 | 曳引钢丝绳 | 检查钢丝绳锲入曳引轮槽的情况,观察地面铁屑,反馈异常情况 | |
曳引钢丝绳清洁 | 清洁钢丝绳油污 | 每季一次 | |
曳引钢丝绳绳头 | 无松股、断股,并帽牢固,有开口销及环型连接钢丝绳 | 每季一次 | |
曳引钢丝绳井道段 | 检查井道段曳引钢丝绳的表面磨损、断股、锈蚀情况。必要时用专用润滑剂润滑 | ||
限速器 | 限速器 | 运转平稳,检查钢丝绳锲入限速器轮槽的情况,观察地面粉屑,反馈异常情况。开关动作可靠 | |
限速器轮轴润滑 | 润滑轮轴 | 半年一次 | |
限速器钢丝绳 | 检查限速器钢丝绳的表面磨损情况 | 半年一次 | |
检查铅封 | 完好 | 每季一次 | |
控制柜 | 相序继电器 | 检查错相、断相 | 半年一次 |
机房检修盒 | 动作正常 | ||
保险丝 | 保险丝容量符合技术要求,连接无松动 | ||
三角形/星形连接端子 | 随机检查3-5个螺丝的紧固,如有松动全部紧固一遍 | ||
电梯运行次数 | 读取运行次数计数器并记录电梯运行次数 | ||
接触器、继电器 | 随机检查5-10个螺丝的紧固,如有松动全部紧固一遍 | ||
印板清洁 | 拆卸印板并清洁,注意人体不要接触金属 | 半年一次 | |
变频器清洁 | 每年在秋季做一次清理灰尘工作 | ||
清洁 | 清洁机组 | 清洁机组 | |
清洁控制柜 | 控制柜、电阻器等表面清洁 | ||
清洁限速器 | 清洁限速器 | ||
清洁所有风扇 | 清洁所有机组、控制柜风扇 | ||
机房清洁 | 机房环境清洁 | ||
其它 | 机房温度 | 温度适宜,空调开启 | |
井道 | |||
井道顶部
| 井道上限位和上极限 | 检查井道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的位置。测试开关的动作和功能 | |
轿顶安全开关 | 测试所有轿顶安全开关的动作和功能,包括:检修盒急停开关、安全窗开关、门机急停开关、逃生门开关等等 | ||
安全钳开关 | 开关动作可靠 | ||
轿顶护栏 | 轿顶护栏稳固,无螺栓松动,无焊缝松脱 | ||
轿顶检修照明 | 有照明,照明插头、插座完好 | ||
井道中部 | 轿顶、对重曳引钢丝绳绳头 | 无松股、断股,并帽牢固,有开口销及环型连接钢丝绳 | 每季一次 |
轿厢、对重绳头弹簧 | 检查轿顶曳引绳绳头弹簧是否压死 | 每季一次 | |
轿厢、对重的滑动/滚轮导靴 | 检查滑动导靴/滚轮导靴的磨损。检查滚轮导靴轴承噪音。必要时更换导靴的靴衬、轴承或滚轮 | ||
轿顶、对重反绳轮 | 检查轮槽磨损情况,检查挡绳装置 | ||
轿顶、对重反绳轮润滑 | 清理油污,添加润滑油脂 | 半年一次 | |
油杯 | 检查油杯内的油量,加油或换油 | ||
钢丝绳松紧度检查 | 钢丝绳松紧一致 | ||
直梁夹板 | 螺丝无松动 | 每季一次 | |
井道底部 | 井道下限位和下极限 | 检查井道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的位置。测试开关的动作和功能 | |
轿顶、轿顶接线盒、风机 | 清洁 | ||
检修运行 | 井道光、电感应装置、磁开关 | 清洁感应表面,检查井道内光、电感应装置、磁性开关的安装位置尺寸,接线可靠 | |
随行电缆 | 无波浪扭曲 | ||
井道照明 | 完好 | ||
井道线槽 | 盖板无松动 | 每季一次 | |
特殊项目 | 导轨支架 | 在井道顶部、中部、底部分别随机检查2-4个支架螺栓是否紧固。如有松动要全部紧固一遍 | 半年一次 |
安全钳 | 清洁、检查安全钳。铅封完好 | 半年一次 | |
安全钳测试 | 动作可靠 | 半年一次 | |
门系统 | 厅、轿门悬挂装置 | 检查门挂轮和上坎,清洁和润滑,必要时更换滚轮 | |
门触点 | 清洁门触点 | ||
门机装置 | 清洁、调整门机装置 | ||
轿门微动开关 | 检查轿门微动开关的安装位置和动作 | ||
门机磁鼓 | 检查门机磁鼓的调整 | ||
门机链条或皮带 | 检查门机皮带或链条的张紧度和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或更换,以符合技术规范 | ||
轿门的螺丝螺母 | 检查所有厅、轿门的螺丝螺母的紧固 | ||
厅门的螺丝螺母 | 检查所有厅、轿门的螺丝螺母的紧固 | ||
门刀、门球的配合 | 检查门刀门球的配合尺寸 | ||
厅门自复装置 | 检查重锤橡皮或关门弹簧的磨损情况,必要时更换。 | ||
厅门门锁 | 所有门锁动作可靠,符合技术规范 | ||
厅门门板 | 查看厅门门板是否变形 | ||
厅、轿门地坎 | 清洁厅、轿门地坎,检查磨损和变形情况,必要时整修地坎。检查和更换门滑块 | ||
厅、轿门连杆机构 | 清洁、润滑所有厅、轿门连杆机构 | ||
底坑 | |||
底坑 | 底坑急停开关 | 动作可靠 | |
底坑照明 | 完好 | ||
补偿绳张紧装置 | 检查开关和挡杆间的尺寸,检查开关动作是否灵敏有效 | ||
限速器钢丝绳张紧装置 | 查看限速器钢丝绳延伸,开关动作尺寸符合技术要求 | ||
补偿绳张紧度 | 松紧一致 | 每季一次 | |
补偿链 | 检查轿底、对重底补偿链的保险钢 | ||
丝绳是否连接牢固。补偿链距地面小于100毫米。导向装置完好 | |||
曳引钢丝绳延伸 | 对重与缓冲器的间距符合要求 | ||
液压缓冲器开关 | 检查开关动作是否灵敏有效 | ||
液压缓冲器油量 | 更换液压油 | 视情况 | |
轿底平衡块 | 检查螺丝是否紧固 | ||
随行电缆 | 轿底悬挂装置可靠固定 | ||
底坑安全门开关 | 动作可靠 | ||
清洁安全钳锲块 | 清洁安全钳锲块 | 每季一次 | |
清洁底坑 | 底坑清洁干燥 |
附件二:
电梯系统维保质量标准
序号 | 质量标准 |
1 | 运行平稳;轿厢内不闷热、无异味。 |
2 | 停层准确,平层度在标准范围内。 |
3 | 开门关门无摩擦声、撞击声。 |
4 | 关门不夹人,即厅门防夹功能正常。 |
5 | 不发生困人事故。 |
6 | 轿厢内能呼叫监控中心。 |
7 | 零部件无损坏、无松脱、无污渍。 |
8 | 轿厢内有完好的铭牌和电梯安全操作规则。 |
9 | 机房环境良好,标牌标识齐全。 |
10 | 其他性能指标按质检局年检的标准 |